各高等学校:
现将《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北京市教育委员会
2015年3月4日
北京高校高质量就业创业计划
高校毕业生是国家宝贵的人才资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生力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涉及亿万家庭福祉,事关改革发展稳定大局,是教育领域重要的民生工程。十八届三中全会明确提出,要健全促进就业创业体制机制,促进以高校毕业生为重点的青年就业,实行激励高校毕业生自主创业政策,实施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就业促进计划。北京地区高校聚集,类型多样,特色鲜明,做好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是创新型高素质人才培养的重要环节,是首都高等教育的战略选择。为全面深化高等教育综合改革,大力推进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取得新进展、新突破,促进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制订本计划。
一、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全会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做好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坚持“构建体系,优化服务,提升能力,保证质量”的基本原则,将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纳入人才培养全过程,加大创新创业人才培养力度,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能力,强化就业创业服务,改善就业创业环境,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和北京建设世界一流和谐宜居之都提供强有力人才支撑。
(二)目标任务
加大改革创新力度,经过5年的建设,实现北京高校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意识和能力进一步提升,就业创业环境更加公平、公正、规范,毕业生学有所用、充分就业,毕业生就业流向更加合理,地域分布更加广泛,国家重点行业、领域及创新战略发展所需人才得到保障,毕业生、用人单位和社会的满意度始终保持较高水平;大学生创业的政策制度和服务体系更加完善,政府激励创业、社会支持创业、大学生勇于创业的机制基本形成,创业人数持续增长,创业质量不断提高。
二、重点工作
(一)着力构建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
加强资源统筹,构建“一街三园”的北京高校大学生创业园孵化体系,为大学生创业免费提供场地支持。一是市教委与中关村管委会、海淀区共同建设“中关村大学生创业一条街”,建立“北京高校大学生创新创业服务中心”,为学生创业提供咨询、辅导、培训、融资、交流等全方位服务;二是在中关村、良乡及沙河高教园区等地分别建设三个市级“大学生创业园”。在此基础上,推动高校加强大学科技园、创业园、创业孵化基地建设,在校内为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活动提供场地,力争形成定位准确、布局合理、功能齐全、市校两级互动互补的创业园孵化体系。
(二)进一步加大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投入
加大资金投入,设立北京高校大学生就业创业专项资金,支
持市校两级创业园建设、示范性创业中心建设、创业团队及创业实践项目,带动高校加大对学生创业的投入,为大学生创业提供更多场地和资金支持。加强对就业创业的组织、领导,加大条件保障,建设一批具有带动引领作用的高校示范性创业中心,持续提升北京高校就业创业工作水平。同时,对符合首都功能定位和发展战略的大学生创业企业及大学生创新创意实践给予支持,力促更多的大学生实现“创业梦”。各高校要加大对大学生就业创业资金投入力度,多渠道筹集资金,广泛吸引金融机构、社会组织、行业协会和企事业单位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提供资金支持。
(三)切实提高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水平
要把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教育作为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的重要抓手,将其贯彻人才培养的全过程,面向全体大学生开发开设职业发展和创新创业教育专门课程,纳入学分管理,改进教学方法,增强实际效果。实施“三个一”工程,整体提升就业创业指导水平,引导高校毕业生切实转变就业观念,增强创新创业意识和能力。“三个一”工程即:建设一支专业化的师资队伍。加强高校毕业生就业指导队伍建设,制定大学生职业发展与指导咨询教师的职业标准,采取设立校内专职教师与聘请社会导师相结合的方式,建立一支能为大学生提供更加专业化、个性化职业发展与指导咨询服务的师资队伍。每年进行全覆盖、专业化培训,不断提升队伍的整体业务能力和服务水平。将就业创业指导教师纳入学校教师专业技术职务评聘范畴,并落实相应待遇。编写一系列高质量的指导教材。满足大学生就业创业指导课程需要,结合北京实际,整合编写一系列适合高职、本科、研究生等不同学历层次学生所需的职业生涯规划和就业创业指导通识教材,并鼓励各高校根据学生情况编写适合的校本教材。搭建一个高效的在线指导咨询服务平台。建设“北京地区高校大学生职业发展和创业教育在线学习平台”,宣传相关政策、措施,共享优秀师资和精品课程资源,丰富大学生职业发展与就业创业指导课程的教学形式和内容,实现线上线下互动、指导咨询结合,进一步提高就业创业指导咨询服务效果。
(四)大力提升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服务能力
充分发挥高校作为毕业生求职的主渠道作用,大力支持校园招聘活动。依托“北京大学生就业之家”和高校建设若干个面向行业、郊区县及京外用人单位的就业分市场,建立“市级、校级、地域”等多形式立体化就业市场服务体系,形成大学生就业服务品牌。重点做好高校困难群体大学生的就业帮扶工作,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残疾学生、少数民族学生等困难群体毕业生建立详细台账,重点推荐,帮助他们尽快实现就业。建立与人力社保部门信息对接机制,及时将离校未就业毕业生的信息转送人社部门,并做好跟踪服务,做到离校不离心,实现全方位、全过程服务。组织大学生参加各类创新创业竞赛、创业模拟等实践活动,实施好新一轮大学生创业引领计划,落实创业培训、工商登记、融资服务、税收减免等各项优惠政策,并提供相应的便捷服务。
(五)推动首都高等教育更好适应经济社会发展需要
各高校要以提高质量为核心,结构调整为突破,加快推进高等教育综合改革,进一步优化培养层次和学科专业结构。完善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及时调减就业率持续较低的专业招生计划,使学科专业结构与首都经济社会发展需要相适应、与就业需求相对接。探索建立高校毕业生就业和重点产业人才供需协调机制,推进校地合作、校产联合、校企对接,构建高校与政府部门、行业协会的协同育人机制。
要进一步健全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发布机制,完善就业质量评价指标体系,把大学生创新创业能力、就业创业状况作为评价高校的重要内容。建立和完善就业与招生计划、人才培养、经费拨款、院系设置、专业调整的联动机制,建立健全激励和约束机制,推动高校不断优化人才培养结构,提高培养质量,实现特色发展。
三、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密切协同配合
市教委会同市人力社保局、市财政局、中关村管委会等相关部门共同推进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工作,围绕首都经济社会发展,培养创新型高素质人才,把大学生就业创业作为重要任务,不断完善政策措施及经费投入机制,为促进大学生高质量就业创业提供切实保障。
(二)健全评估机制
市教委将建立完善检查评估机制,对高校推进工作情况以及工作机制、经费配套、经费支出等进行督查。市教委将成立“北京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专家指导委员会”,为计划的实施提供专业、智力等支持。
高校要按照本计划要求,全面落实有关政策措施,在机构、人员、经费、场地等方面给予保障,并按照相关规定用好资金,更好地为大学生就业创业服务,努力实现高校毕业生高质量就业创业的目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