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理工学院是经教育部批准设置的民办普通本科高校。1999年5月创建;2001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批准升格为高职院校,定名为江西航天科技职业学院;2005年5月,经教育部批准升格为江西省首批民办本科高校,定名为南昌理工学院;2009年4月,经江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批准为江西省首批民办高校学士学位授予单位;2012年11月,学校顺利通过教育部本科教学合格评估,是江西省首批第一所一次性通过合格评估的民办高校,专家组一致评价:南昌理工学院是民办教育的一面旗帜。
一、人才招聘类别
第一层次人才:中国科学院院士、中国工程院院士或国外相同层次的院士、国家“万人计划”杰出人才、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自然科学奖、技术发明奖和科技进步奖)获得者(排名第一)海内外高层次顶尖人才等;
第二层次人才:教育部特聘教授、国家杰青项目获得者、中组部“国家高级人才计划”入选者、“万人计划”领军人才、国家重点研发计划首席科学家、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召集人、全球高被引科学家/高被引学者、国家“三大奖”一等奖及以上获得者(排名第二)或二等奖(排名第一)、教育部人文社科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国家教学成果奖一等奖获得者(排名第一)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第三层次人才:现任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学科评审组会评专家、现任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学科评议组成员、教育部社会科学委员会委员、百千万人才工程国家级人选、国家重点学科负责人、国家级科研平台负责人、教育部2011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教育部创新团队负责人、国家自然(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重大招标负责人、教育部人文社科二等奖(排名第一)、国家教学成果奖二等奖获得者(排名前一)、教育部青年项目入选者、中组部“国家高级人才计划”青年项目入选者、国家优青项目获得者、“万人计划”青年拔尖人才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中宣部文化名家暨“四个一批”人才以及相当层次的高层次人才。
第四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教授职称,具备较强的教学科研创新能力,取得较好的科研业绩,在工程实践或企业管理上有较深的造诣,有丰富的高等教育教学和管理经验,年龄55岁及以下。
第五层次人才:具有博士研究生学历且具有副教授及以上职称,博士阶段所学专业为学校紧缺专业或重点建设专业,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和发展潜力,理论基础扎实,有独立开展学科研究的能力,已经取得了比较明显的科研成果的全日制博士,年龄40岁以下。
1、享受学校“三节”福利及年终奖励,科研业绩按学校科研奖励政策执行;
2、学校缴纳“五险二金”,提供免费体检等福利;
3、学校提供午餐补助、过渡性住房;
4、高层次人才视情况解决配偶就业问题;
5、解决子女就近入托入学问题;
6、条件优秀者可纳入学校“双百”工程培养,提升学历,享受学校资助。
7、享受南昌市“人才十条”政策,与驻昌企业签订3年以上劳动合同,并首次在昌缴纳社保的,按博士,硕士及高级技师(一级),分别给予每人一次性就业、安家租房等生活补贴5万元、3万元,一次性发放(具体内容以市政府文件为准)。
8、特别优秀的人才,学校将提供更丰厚的条件,待遇面议。
应聘者请将应聘材料(个人简历、学历学位证书扫描件、职称及其他相关证书扫描件)打包后发送至邮箱rsc@nut.edu.cn,电子邮件的主题:“应聘岗位+学历+所学专业+毕业院校+姓名+高校人才网”。
地址:江西省南昌市昌北经济技术开发区英雄大道901号
南昌理工学院人事处邮编:330044
办公电话:0791-82137986